安全生產法三個必須原則

導讀:
社會的工作離不開安全,人們的穩定離不開生產者的生產活動,人們生活的來源離不開生產資料,所以在保證生產者在生產過程的生產安全,一方面不僅保障生產者,同時也保障了國家的財產。大律網精英律師總結了生產相關的法律知識,供大家參考。
新安全生產法三個必須是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體制是: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國家監察與地方監管相結合、政府監督與其他監督相結合的格局。
監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權威性、強制性、普遍約束性。
監督管理的基本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行為監察與技術監察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監察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修改)的相關規定體現了安全管理三個必須原則。
1、一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管理部門都必須管安全,如政府經濟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直接從事安全生產活動的企業單位。而且要求這些部門和單位的主要領導人,必須依照國務院安全生產是一切經濟部門和生產企業的頭等大事的指示精神,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那么,企業就是要作為第一把手的法人代表負責,在企業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把安全生產放在突出的位置來抓。
2、管生產的同時要管安全。從事生產管理和企業經營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必須明確安全和生產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生產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要同時進行,決不能重生產輕安全。
3、要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就是在生產管理的同時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和標準。制定本企業。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衛生技術規范、標準,安全生產技術和組織措施的制定、審查和執行,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