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童罪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導讀: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
一、猥褻兒童罪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1、猥褻兒童罪的構成要件是:
(1)行為人實施了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猥褻兒童的行為;
(2)行為人有猥褻兒童的故意;
(3)行為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4)被猥褻人為未成年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猥褻男童可以構成猥褻兒童罪嗎
1、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實施者性為目的,用性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實施的淫穢行為。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兒童,即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4、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5、猥褻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兒童;猥褻行為出于故意,且行為人必須明知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兒童;兒童為女生時,男性具有性行為的,成立強奸罪,但如果兒童為幼男,婦女對之實施性行為或者其他猥褻行為的,成立猥褻兒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