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童罪受何種處罰

導讀:
值得注意的是在對犯猥褻兒童罪處罰時要從重處罰以體現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猥褻兒童罪是指對不滿十四周歲兒童實施猥褻的行為。猥褻罪對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一、猥褻兒童罪受何種處罰
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和猥褻兒童罪的分兩檔刑進行處罰,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或者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聚眾一般指3人或者3人以上。公共場所是指人們可以自由進出的場所如廣場、車站、碼頭、公共汽車站、電影院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對犯猥褻兒童罪處罰時要從重處罰以體現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猥褻兒童罪是指對不滿十四周歲兒童實施猥褻的行為。我國刑法第237條對于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和猥褻兒童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猥褻罪與一般猥褻
1、要將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為與非強制性猥褻婦女兒童行為區分開來猥褻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為對于非強制性的猥褻婦女兒童行為不能視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猥褻罪對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3、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條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兒童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