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管理公司職權罪既遂會判得重嗎

導讀:
刑法對濫用管理公司職權罪的判罪標準是,犯此罪的,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濫用管理公司職權罪既遂會判得重嗎
1、濫用管理公司職權罪既遂不會判得重。刑法對濫用管理公司職權罪的判罪標準是,犯此罪的,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三條,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濫用管理公司職權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1、構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是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則應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判按照個人犯罪的相關規定判刑。
3、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