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購買二套房滿足什么條件才能貸款

導讀:
4、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一、夫妻離婚購買二套房滿足什么條件才能貸款
1、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3)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4)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2、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二、離婚房產分割的規定是怎樣的
1、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2、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4、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如果雙方已經離婚,并且離婚的時候房產分給了本人,這種情況下再去購買房子就會被認定成二套房,但房子的產權分給了另一方的,離婚后再買房子的不會被認定成二套房,而且離婚后購買的房子跟前妻或前夫是沒有任何關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