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款執行下來交給誰

導讀:
(二)調查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三)認定與復核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四)處罰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一、交通事故賠償款執行下來交給誰
1、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賠償款執行下來的,賠償款款交給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賠償款應當交納其近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2、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怎樣索賠
(一)報警和受理
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于公安交管部門。
(二)調查
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員到現場處理,而適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則至少要有兩名交警進行處理。
(三)認定與復核
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并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如有異議的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請復核。
(四)處罰執行
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五)損害賠償調解
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六)起訴
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于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