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涉外婚姻法律法規有哪些

導讀:
中國涉外婚姻法律法規規定有哪些1、涉外結婚的法律適用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具體說來,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的,適用我國法律的規定;在我國境外結婚的,適用當地國家(地區)法律的規定。中國公民與外國人要求在中國境內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在不違背我國《民法典》關于結婚自由、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原則的前提下,根據“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的原則,應適用中國法律。對結婚主體的限制以下兩類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第一類是某些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
中國涉外婚姻法律法規規定有哪些
1、涉外結婚的法律適用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由此可見,我國對于不同國籍的當事人之間的結婚問題,采用行為地法的原則。不論是結婚的實質要件還是形式要件,均以婚姻締結地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作為準據法。具體說來,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在我國境內結婚的,適用我國法律的規定;在我國境外結婚的,適用當地國家(地區)法律的規定。在后一種情況下,被當地國家(地區)確認有效,我國法律亦認其為有效。當然這種承認是以不違背我國的社會公共利益保留條款為前提的(這是適用外國法和國際慣例的基本要求)。
2、涉外結婚的條件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結婚。
中國公民與外國人要求在中國境內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在不違背我國《民法典》關于結婚自由、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原則的前提下,根據“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的原則,應適用中國法律。在不違背我國法律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對外國人一方的結婚條件,可適當考慮其本國法律中的有關規定,以免該項婚姻被其本國認為無效。
(2)對結婚主體的限制
以下兩類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第一類是某些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其范圍是:
①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部隊中服役,具有軍籍的干部和戰士。但某些原在部隊掌握核心機密和重大機密的復員、轉業軍人,在他們掌握和熟悉的機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國人結婚。
②外交人員。是指直接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外交官。
③公安人員。是指在編的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
④機要人員和其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是指國家黨政機關、科研機構和企業單位從事機要工作,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機密和科技尖端機密的人員。
法律不準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同外國人結婚,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這也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例。
第二類是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這類人由于違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3)外國人與外國人(包括定居在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結婚。
雙方都是臨時來華的外國人,或一方是在華工作的外國人,另一方是臨時來華的外國人,要求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的,如果符合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的,雙方可到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為了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本國法律有關在外國辦理結婚登記的有效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