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是否可以往前追索會不會過了訴訟時效

導讀:
所以追討贍養費的,可以往前追索,而不用擔心會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贍養費的具體標準也是有法律明確規定的。在贍養費糾紛中,原告除提供一般證明、證據外,還須按照訴訟請求內容提供以下必要證據:1、存在撫養、贍養關系的證明;2、每月經濟收入及證明。
一、贍養費是否可以往前追索會不會過了訴訟時效
1、追討贍養費的,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所以追討贍養費的,可以往前追索,而不用擔心會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2、不受追訴時效限制的情形如下: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二、追索贍養費的證據有哪些
在司法實踐中,很多的家庭糾紛都是由追索贍養費引起的。父母在向子女追索贍養費的時候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來支持自己的主張。贍養費的具體標準也是有法律明確規定的。在贍養費糾紛中,原告除提供一般證明、證據外,還須按照訴訟請求內容提供以下必要證據:
1、存在撫養、贍養關系的證明(戶籍簿、單位、居委會、村委會證明或有關法律文書);
2、每月經濟收入及證明。有工作的由單位或雇主證明,無工作的由居委會、村委會證明;
3、要求變更費用數額的,應提供原處理的調解書、判決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