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一方有精神病是否可以離婚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所以如果一方是精神病人,也可以進行協議離婚。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如果一方隱瞞自身的精神病與他人結婚或者婚后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法院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并判決雙方離婚。
一、夫妻有一方有精神病是否可以離婚
1、夫妻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時候起訴離婚,否則精神病人起訴離婚的,需要先變更監護人,再通過監護人向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精神病人離婚法律有哪些規定
在我國夫妻的離婚方式只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所以如果一方是精神病人,也可以進行協議離婚。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如果一方隱瞞自身的精神病與他人結婚或者婚后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法院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并判決雙方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