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過錯方是否要凈身出戶

導讀: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凈身出戶的一方應有撫養孩子的義務。離婚后凈身出戶一方不需要另行支付撫養費。
一、離婚有過錯方是否要凈身出戶
1、離婚有過錯方一般不是要凈身出戶的。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一方過錯導致雙方離婚的,財產一般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個人財產不分割,共同財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凈身出戶還需要支付撫養費嗎
1、“凈身出戶”一般是指離婚時,一方將財產全部留給撫養孩子一方,由另一方占有全部夫妻共同財產并撫養小孩。但把夫妻共同財產全部分給一方和支付孩子撫養費,兩者并沒有必然的聯系。
2、如協議離婚時,未明確約定用應分的財產份額充抵孩子的撫養費。凈身出戶的一方應有撫養孩子的義務。
3、如果協議離婚時,已明確約定應分的財產用于沖抵孩子的撫養費,且沒有發生法定的增加撫養費的事由。離婚后凈身出戶一方不需要另行支付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