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內的工程有質保金嗎

導讀: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后的缺陷責任期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后,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二)在質保期內,施工單位有對所建工程維修的義務,如果不盡此義務,那么建設單位可以另找他人進行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質保期結束后,建設單位必須支付。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后的缺陷責任期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后,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二)在質保期內,施工單位有對所建工程維修的義務,如果不盡此義務,那么建設單位可以另找他人進行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質保期結束后,建設單位必須支付。關于20萬內的工程有質保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20萬內的工程有質保金嗎
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并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比例進行約定。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
二、質保金的功能
項目工程保修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交)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
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乘以合同約定的比例(一般為3%)由建設單位(業主)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計算利息。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后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十二個月)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后,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建設單位(業主)應及時向施工企業退還工程質保金(若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則扣除相應的缺陷維修費用)。
三、工程質保金的規定具體
(一)合同法里沒有具體規定質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設部有一個格式合同,規定的質保金是工程總造價的3%,一般工程都依據此比例執行。
(二)在質保期內,施工單位有對所建工程維修的義務,如果不盡此義務,那么建設單位可以另找他人進行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質保期結束后,建設單位必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