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怎么寫才有效

導讀:
很多人都會遇到手頭緊的時候,向朋友借錢會偶爾發生,雙方會簽訂相應的借款協議,避免后續的糾紛以及明確相關權利義務。但是,有的出借人因對法律規定不熟悉,可能在簽訂借款協議時不太重要格式與條款,往往會在追索時遇到極大的困擾。
借款協議怎么寫才有效
(一)《借款協議》應包含必要條款
1、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人民幣 元;借款人已于 年 月 日收到該筆借款。(注:該條可以確認借貸金額,同時確認借款人已收到借款,到訴訟時則可以免去出借人證明已履行出借義務)
2、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人保證 年 月 日前向出借人歸還全部借款。
(注:2、3條確定借款人還款期限,防止借款抵賴還款日期。)
4、借款人逾期未歸還借款的,則未還金額按每日 %支付利息,利息支付至實際歸還時止。(注:該條特別重要,法律規定允許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的則按4倍計算;如果未明確約定利率,則無需支付利息。)
5、出借人為追討借款及利息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調查費、交通費及訴訟費等)均由借款人全部承擔。(注:該條使出借人向借款人追討借款時支出的合理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從而減輕出借人的追討借款成本。法院對于該規定也會支持合理費用。)
(二)借款時需要特別注意或了解的情況
1、收齊借款人的身份資料(包括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若借款人已婚則應要求其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收齊這些材料到時若有需要,則可快速進入司法程序,且可將借款人的配偶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其夫妻雙方承擔共同歸還責任。
2、收齊相關財產證明材料:不動產產權證明、動產(車、銀行賬戶)證明,方便以后搜索借款人財產線索。特別是到法院立案時,可以提供財產線索查封、凍結借款人夫妻的財產,防止其轉移,保證將來執行的收益。
3、若是大額借款,建議以轉賬形式支付款項且收款賬戶應為借款人本人,防止借款人事后抵賴;當然最好還可要求借款人簽收收到借款的借條。
只要做到以上幾點,即使到了司法程序,也可容易證明出借人履行出借義務,借款人需舉證證明其履行還款義務;同時,可最大程度保證案件到執行階段可以執行到借款人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