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加入中國國籍的手續

導讀: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除應符合規定的審批條件以外必須辦理申請手續。辦理流程,一、國籍認定辦事流程,1、繳驗本人有關國籍證件,2、提交本人有關國籍問題的書面說明及相應證明,3、縣、市公安局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條件承認其所屬國籍給予辦理有關手續,4、縣、市公安局經審核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條件不承認其所持有關國家護照并做相應處理。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除應符合規定的審批條件以外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十八周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
辦理流程,
一、國籍認定辦事流程,
1、繳驗本人有關國籍證件,
2、提交本人有關國籍問題的書面說明及相應證明,
3、縣、市公安局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條件承認其所屬國籍給予辦理有關手續,
4、縣、市公安局經審核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條件不承認其所持有關國家護照并做相應處理。
二、國籍受理、審批辦事流程
1、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和有關證件及證明(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提交外國護照和外國人居留證復印件,
2、填寫國籍申請書,
3、交本人兩寸照片四張,
4、縣、市公安局受理國籍申請后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然后提出處理意見書面上報省、自治區公安廳,
5、省、自治區公安廳對市縣公安局的書面報告進行復審核實無誤后提出處理意見寫出復審請示后報公安部審批,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六條規定加入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審批機關批準加入中國國籍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
7、申請人交納國籍證書費用,
8、受理機關在轉交入籍證書和復籍證書的同時收繳申請人所持外國護照和外國人居留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條外國人依法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并與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前款規定的證明材料應當經收養人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二條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