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息費、違約金法律如何規定的?

導讀:
近年來在申領、使用銀行卡過程中因信用卡透支息費、違約金收取等行為引發的銀行卡糾紛持續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呈現增長趨勢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重要問題。發卡行請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約定給付透支利息、復利、違約金等或者給付分期付款手續費、利息、違約金等持卡人以發卡行主張的總額過高為由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綜合考慮國家有關金融監管規定、未還款的數額及期限、當事人過錯程度、發卡行的實際損失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信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作為一種便捷的信用支付工具銀行卡在我國得到廣泛使用。隨著移動互聯網向數字時代快速演進銀行卡網絡支付日益增多。金融產品和金融科技的新發展在給人民生產生活帶來便利和改善的同時也伴生著相關法律風險。近年來在申領、使用銀行卡過程中因信用卡透支息費、違約金收取等行為引發的銀行卡糾紛持續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呈現增長趨勢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重要問題。
那么關于息費、違約金法律是如何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發卡行在與持卡人訂立銀行卡合同時對收取利息、復利、費用、違約金等格式條款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持卡人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該條款持卡人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對其不具有約束力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發卡行請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約定給付透支利息、復利、違約金等或者給付分期付款手續費、利息、違約金等持卡人以發卡行主張的總額過高為由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綜合考慮國家有關金融監管規定、未還款的數額及期限、當事人過錯程度、發卡行的實際損失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信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