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是干嘛的?

導讀: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并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1.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2.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3.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4.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并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5.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或者控告。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