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毀滅證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導讀: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于偽造證據。
一、辯護人毀滅證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辯護人毀滅證據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刑事案件中的辯護人;
2、主觀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3、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與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4、客觀方面存在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妨害作證的行為。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六條【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于偽造證據。
二、虛假訴訟罪的量刑是什么
1、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