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癥殺人能否保外就醫

抑郁癥殺人能否保外就醫
保外就醫有嚴格的法律審查批準程序并且需要對申請保外就醫的人員進行疾病傷殘鑒定或者由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診斷報告符合條件的才允許保外就醫。抑郁癥能否保外就醫關鍵要根據醫院的診斷及是否符合保外就醫的相關條件才能確定。
哪些疾病適合保外就醫
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殘情況之一且符合其他規定條件者可準予保外就醫,
1、經精神專科醫院(按地區指定的司法鑒定醫院)司法鑒定確診的經常發作的各種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癥、躁狂憂郁癥、同期性精神病。
2、各種器質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心臟功能在三級以上。器質性心臟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發性多源性期前收縮、心房纖顫、二度以上的房室傳導阻滯等。心肌梗塞經治療后仍有嚴重的冠狀動脈供血不足改變或合并癥者。
3、高血壓病Ⅲ期。
4、空洞肺結核、反復咯血經兩個療程治療不愈者支氣管擴張、反復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患有肺胸膜性疾病同時存在嚴重呼吸功能障礙者如滲出性胸膜炎、膿胸、外傷性血氣胸、彌漫性肺間質纖維化等。
5、各種肝硬變所致的失代償期如門靜脈性肝硬變、壞死后肝硬變、膽汁性肝硬變、心源性肝硬變、血吸蟲性肝硬變等。
6、各種慢性腎臟疾病引起的腎功能不全經治療不能恢復者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雙側腎結核、腎小動脈硬化等。
7、腦血管疾病、顱內器質疾病所致的肢體癱瘓、明顯語言障礙或視力障礙等經治療不愈者。腦血管疾病如腦出血、腦血栓形成、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栓塞等。顱內器質疾病如顱內腫瘤、腦膿腫、森林腦炎、續集性腦膜炎、化膿性腦膜炎、嚴重顱腦外傷等。
8、各種脊髓疾病及周圍神經所致的肢體癱瘓、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種脊髓疾病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癥、脊髓壓迫癥、運動神經元疾病。周圍神經疾病如多發性神經炎、周圍神經損傷、治療無效、生活不能自理者。
9、癲癇頻繁大發作伴有精神障礙者。
10、糖尿病合并心、腦、腎病變或嚴重繼發感染者。
11、膠原性疾病造成心臟功能障礙治療無效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結節性多發動脈炎等。
12、內分泌腺疾病難以治愈者達到喪失勞動能力者如腦垂體瘤、肢端肥大證、尿崩證、柯興氏綜合證、原發性醛固酮增多證、嗜鉻細胞瘤、甲狀腺機能亢進、甲狀腺機能減退、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甲狀旁腺機能減退證。
13、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者。
14、寄生蟲病侵犯肺、腦、肝等重要器官造成繼發性損害生活不能自理者。寄生蟲病包括囊蟲病、肺吸蟲病、中華分枝睪吸蟲病、絲蟲病、血吸蟲病等。
15、心、肝等重要臟器損傷或遺有嚴重功能障礙各種重要臟器手術治療后遺有嚴重功能障礙、喪失勞動能力者。
16、消化器官及其腹部手術后有嚴重并發證如重度粘連性腸梗阻反復發作不宜治愈者。
17、肺、腎、腎上腺等器官一側切除對側仍有病變或有明顯功能障礙者。
18、嚴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損傷經治后在骨關節遺有運動功能障礙或遺有尿道狹窄和尿路感染久治不愈者。
19、腦、脊髓外傷治療后癡呆、失語(包括嚴重語言不清)截癱或一個肢體功能喪失、大小便不能控制、功能難以恢復者。
20、雙上肢、雙下肢、一個上肢和一個下肢因傷、病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復者。截肢指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失去功能指肢體強直、畸型、肌肉萎縮、上肢必須達到手不能提物下肢必須達到足不能持重。
21、雙手完全失去功能或傷病致雙手手指缺損六個手指以上者。且六個缺損的手指中有半數以上在指掌關節處離斷必須包括雙拇指全失。
22、兩個以上主要關節(指肩、膝、肘髖)因傷病發生強直奇形經治療不見好轉、相當于雙下肢或雙上肢或一個上肢和一個下肢喪失功能的程度脊柱功能完全喪失者。
23、各種惡性腫瘤經過治療不見好轉者。
24、其他各類腫瘤嚴重影響肌體功能而不能進行徹底治療或者全身狀態不佳、腫瘤過大、腫瘤和主要臟器有嚴重粘連等原因而不能手術治療或有嚴重后遺證。其他各類腫瘤系指各種良笥腫瘤或者暫時難以確定性質的腫瘤。不能進行徹底治療的甲狀腺瘤、胸腺瘤、支氣管囊腫、縱膈腫瘤等腫瘤壓迫推移臟器影響呼吸循環功能者。嚴重的后遺證和癲癇、偏癱、截癱、胃痿、尿痿等。
25、傷病后所致的雙目失明或接近失明(指兩眼視力均一米內指數)。內耳傷、病所致的平衡失調經治療不能恢復者。
26、上下頜傷、病經治療后有語言不清、嚴重咀嚼障礙兩者同時存在者。
27、經專科防治機構(省、市職業病防治院所)確定的二、三期矽肺、煤矽肺、石棉肺各種職業性中毒性肺病及其他職業病治療后遺有肢體癱瘓、癲癇、失語、癡呆、失明、精神病等職業性放射線病所致主要臟器有嚴重損傷者。職業性中毒系指在生產條件下接觸工農業毒物而引起的一種職業性疾病。
28、同時患有兩種(含兩種)以上疾病其中一種病情必須接近上述各項疾病程度。
29、艾滋病毒反應陽性者。
30、其他需要保外就醫的疾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