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予合同簽訂后贈與人死亡怎么處理

導讀:
贈予合同簽訂后贈與人死亡如何處理1、贈與合同已經公證故不能任意撤回受贈人享有要求贈與人交付標的物之債權尚未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故不動產物權仍由贈與人享有。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予合同簽訂后贈與人死亡如何處理
1、贈與合同已經公證故不能任意撤回受贈人享有要求贈與人交付標的物之債權尚未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故不動產物權仍由贈與人享有。
2、贈與人既亡則贈與合同目的的實現途徑有二一是通過公證程序二是通過訴訟程序。
3、通過公證程序方式有二一是先由贈與人的繼承人就贈與物辦理繼承公證有繼承人取得物權之后再行將該物權無償轉讓給受贈人二是由贈與人的繼承人就該贈與合同的義務即交付之債辦理繼承由義務繼受人繼續履行贈與合同不過目前來講這第二種方式在實踐中實行起來難度較大。
4.如贈與人的繼承人不予就此辦理繼承公證或拒絕繼續履行贈與合同受贈人只能向法院提起合同履行之訴。
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九十四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