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是否就可以離婚

導讀:
單方面做出分居決定時,應注意做好分居的證據收集和保全工作,書信來往、錄音錄像、證人證言、另尋住所的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為證明分居的證據。關于分居兩年是否就可以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方面做出分居決定時,應注意做好分居的證據收集和保全工作,書信來往、錄音錄像、證人證言、另尋住所的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為證明分居的證據。關于分居兩年是否就可以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分居兩年是否就可以離婚
1、夫妻分居兩年,并不一定就能離婚,分居離婚的情況如下:
(1)如果雙方是因為工作、學習等非情感不和而分居的,夫妻雙方不能離婚;
(2)如果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分居滿兩年,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夫妻雙方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二、夫妻分居證據怎么找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因而,在單方面做出分居決定時,應注意做好分居的證據收集和保全工作,書信來往、錄音錄像、證人證言、另尋住所的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為證明分居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