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是否算自動離婚

導讀: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下達的判決準予離婚的判決書生效以后,婚姻關系才得以解除。那么分居兩年是否算自動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下達的判決準予離婚的判決書生效以后,婚姻關系才得以解除。關于分居兩年是否算自動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居兩年是否算自動離婚
回答是否定的,我國的婚姻法頒布于1950年,后有1980年和2001年的兩次大的修改,人們習慣于稱三部婚姻法,不管哪種稱謂,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這前后三部婚姻法中都沒有規定過在什么條件之下能自動離婚。
現行的2001年修改的這部婚姻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上述兩個條款說明,解除婚姻關系有兩種且只有兩種方式。
一種方式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出于自愿,并就子女撫養問題和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問題已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夫妻雙方可持有效證件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并按規定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后婚姻關系才予以解除;
另一種方式是訴訟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或者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就子女撫養問題或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問題沒有達成共識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下達的判決準予離婚的判決書生效以后,婚姻關系才得以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