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精神病能離婚嗎

導讀: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一方有精神病能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關于一方有精神病能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規定,協議離婚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當事人雙方必須有離婚的合意,即兩人自愿達成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協議離婚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作出適當的處理;
4、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作出妥善安排;
5、離婚協議必須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強制性規定。
其次,根據您的情況,您需要注意你們倆是否有孩子和財產,如有,則必須商量好孩子的撫養問題及財產分割問題。同時簽訂協議時也要同時符合上述五個條件,缺一不可。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在婚姻法解釋中還有一些情形,被歸納為:有的屬于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如一方重婚、非法同居;有的有悖于婚姻目的,如一方有生理缺陷、下落不明;有的屬于根本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情形,如草率結婚;有的則成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誘因,如虐待、遺棄或有賭博等惡習;而有的則是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實證明,如夫妻長期分居。
二、一方有精神病能不能離婚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據此規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種情況:
(一)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種刺激復發;
(二)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種強刺激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三)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離婚案件中,是否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關鍵是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