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有精神病的離婚問題

導讀:
配偶一方有精神病的離婚問題首先,精神病人是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其次,如精神病配偶一方存在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精神病人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的行為,其它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然后由變更后的監護人代理精神病人提起離婚訴訟。這是為了解決精神病人的配偶為了個人利益,既不起訴離婚,也不履行夫妻撫養義務等問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配偶一方有精神病的離婚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配偶一方有精神病的離婚問題首先,精神病人是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其次,如精神病配偶一方存在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精神病人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的行為,其它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然后由變更后的監護人代理精神病人提起離婚訴訟。這是為了解決精神病人的配偶為了個人利益,既不起訴離婚,也不履行夫妻撫養義務等問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關于配偶一方有精神病的離婚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配偶一方有精神病的離婚問題
首先,精神病人是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因為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其次,如精神病配偶一方存在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精神病人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的行為,其它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然后由變更后的監護人代理精神病人提起離婚訴訟。這是為了解決精神病人的配偶為了個人利益,既不起訴離婚,也不履行夫妻撫養義務等問題。
再次,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主動到法院起訴與精神病人離婚,在其利益與精神病人相沖突的情況下,法院應該主動為精神病人指定其它監護人作為其訴訟代理人,以維護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
最后,法律規定,與精神病人的離婚是否能離成,關鍵在于患者的精神病能否被治愈。不論精神病患于何時,也不論另一方在婚前是否知情,只要確定是經治不愈或者久治不愈,人民法院就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不成的,應判決離婚。
離婚,意味著一個家庭的破裂,諸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復雜問題都會涉及,可謂是牽一發而動全身!建議非萬不得已,不要輕易選擇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