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怎么判

導讀: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那么再婚后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關于再婚后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怎么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再婚后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怎么判(《婚姻法》有效期截止2020.12.31)
離婚時,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將依照婚姻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本著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綜合孩子的年齡、成長經歷及夫妻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綜合因素作出判決。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親撫養;但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撫養條件但不盡撫養義務,男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可以判歸男方撫養。
2.兩到八周歲孩子,判歸誰撫養的可能性都有,法院主要參考平時誰照顧的多,目前隨哪方生活、雙方的經濟條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綜合考慮;
3.八周歲以上的孩子撫養權歸屬要考慮孩子的意見,孩子表明愿意跟誰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會將撫養權判給誰。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離婚后父母對子女的探望有哪些規定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探視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探望、關心未成年子女或與其短時間共同生活的權利。離婚后,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探望、關心未成年子女或與其短時間共同生活的權利。
三、最新資訊(《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