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權10周歲以上孩子怎么判

導讀:
(二)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1、有固定收入的。那么離婚撫養權10周歲以上孩子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1、有固定收入的。關于離婚撫養權10周歲以上孩子怎么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撫養權10周歲以上孩子怎么判
1、離婚撫養權在10周歲以上孩子的判定上應當根據孩子的意愿進行判決。
2、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
二、法院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費
(一)父母離婚時孩子的撫養費,一般而言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3、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收入及財產情況)。
如果根據以上三個因素不能協商的,由法院判決。
(二)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
2、對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元/月。
3、對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于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5、對于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