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妻子能否獲得丈夫的婚前財產

導讀:
男女雙方結婚不限于與外國人結婚,也就是說,我國公民是可以和外國人結婚的,男女雙方結婚之后的財產一般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前的財產還是歸一方所有,那么美國妻子能否獲得丈夫的婚前財產呢?下面大律網小編就對這個問題作出解答。
一、美國妻子能否獲得丈夫的婚前財產
不能,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是不可以獲得丈夫的婚前財產的,因為婚前財產是屬于夫妻一方所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婚前財產離婚后怎么分割
婚前財產離婚后不用分割?;榍柏敭a的歸屬權屬于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則歸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僅僅分割共同財產,而無需分割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