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自己協商公證有效嗎

導讀:
撫養權自己協商公證有效嗎公證不是撫養協議生效的條件,只要符合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離婚后的父母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子女的撫養權進行變更的,需要簽訂一份《變更撫養權協議》。由于先前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已在婚姻登記部門備案,《變更撫養權協議》是對《離婚協議書》內容的重大修改,另外,變更撫養權屬于重大人身關系變更,有關部門出于謹慎,故要求對離婚男女之間簽訂的《變更撫養權協議》辦理公證。那么撫養權自己協商公證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撫養權自己協商公證有效嗎公證不是撫養協議生效的條件,只要符合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離婚后的父母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子女的撫養權進行變更的,需要簽訂一份《變更撫養權協議》。由于先前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已在婚姻登記部門備案,《變更撫養權協議》是對《離婚協議書》內容的重大修改,另外,變更撫養權屬于重大人身關系變更,有關部門出于謹慎,故要求對離婚男女之間簽訂的《變更撫養權協議》辦理公證。關于撫養權自己協商公證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撫養權自己協商公證有效嗎
公證不是撫養協議生效的條件,只要符合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離婚后的父母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子女的撫養權進行變更的,需要簽訂一份《變更撫養權協議》。由于先前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已在婚姻登記部門備案,《變更撫養權協議》是對《離婚協議書》內容的重大修改,另外,變更撫養權屬于重大人身關系變更,有關部門出于謹慎,故要求對離婚男女之間簽訂的《變更撫養權協議》辦理公證。
《公證程序規則》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受理:
(一)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二)申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范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該公證機構在其執業區域內可以受理公證業務的范圍。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受理:
(一)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二)申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范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該公證機構在其執業區域內可以受理公證業務的范圍。
可以公證的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1、合同
2、繼承
3、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4、財產分割
5、招標投標、拍賣
6、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和犯罪記錄
8、公司章程
9、保全證據
10、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