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子女撫養權不公證有效嗎

導讀:
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第五十七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變更子女撫養權不公證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第五十七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關于變更子女撫養權不公證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變更子女撫養權不公證有效嗎
公證并不是撫養權變更生效的必要條件,所以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人民法院判決后,變更子女撫養權就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第五十七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起訴變更子女撫養權需要哪些材料
變更撫養權訴訟準備好以下材料、證據:
1、變更撫養權起訴狀,起訴狀內容包括雙方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結語和日期。在事實和理由部分,要充分說明對方不適合繼續撫養孩子,變更撫養后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等內容。
2、身份證復印件。
3、孩子出生證明。
4、離婚證復印件,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復印件。
5、證據材料:
當事人提交的書證用A4紙單面復印并整理成冊,主要搜集以下材料:
(1)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
(2)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說明;
(3)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了解其簽訂租賃合同的情況;
(4)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
(5)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鑒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6)提起訴訟的當事人自己的工資單等收入證明,證實自己有撫養孩子的能力。
6、證據材料清單
詳細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稱、頁數及份數,并在備注欄注明各項材料是原件或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