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院收養的條件是什么

導讀:
孤兒院收養的條件是什么法律對收養孤兒院孩子的條件作出了規定,包括收養人要符合的條件、被收養孩子的條件,收養的手續等方面。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個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三十周歲。辦理登記的民政機關經審查后,對證件齊全,符合收養實質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收養證書。收養當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最后,收養關系成立后,收養人應當到公安機關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那么孤兒院收養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孤兒院收養的條件是什么法律對收養孤兒院孩子的條件作出了規定,包括收養人要符合的條件、被收養孩子的條件,收養的手續等方面。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個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四)年滿三十周歲。辦理登記的民政機關經審查后,對證件齊全,符合收養實質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收養證書。收養當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最后,收養關系成立后,收養人應當到公安機關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關于孤兒院收養的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孤兒院收養的條件是什么
法律對收養孤兒院孩子的條件作出了規定,包括收養人要符合的條件、被收養孩子的條件,收養的手續等方面。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個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領養孩子的程序
(1)、達成收養意見。
收養人與送養人自愿就收養達成一致意見。收養關系的成立,必須要由收養人和送養人在自愿基礎上協商一致。并且對雙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強行要求,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形式。
(2)、辦理收養登記。
收養登記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必經程序。收養當事人自愿達成收養合意后,愿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在訂立收養協議之后,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時成立。
收養關系當事人向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時,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有收養協議的要提交收養協議,收養人還應提供身份證明、戶籍證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況的證明。辦理登記的民政機關經審查后,對證件齊全,符合收養實質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收養證書。
(3)、辦理收養公證。
公證不是收養關系有效成立的必經程序。收養關系當事人在辦理收養登記后,可以自愿辦理公證。收養當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4)、辦理戶口登記。
最后,收養關系成立后,收養人應當到公安機關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