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

導讀:
能不能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案情簡介:夫妻簽訂離婚撫養協議后郭某與焦某原系夫妻關系,2012年3月30日經法院調解離婚,確定婚生女焦小某由焦某負責撫育,焦某現已再婚。后郭某以焦某對焦小某照顧不周、不配合其探望等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焦小某由自己撫養、焦某每月給付撫養費3000元至焦小某年滿18周歲。原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一、婚生女焦小某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變更由郭某撫養。那么能否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能不能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案情簡介:夫妻簽訂離婚撫養協議后郭某與焦某原系夫妻關系,2012年3月30日經法院調解離婚,確定婚生女焦小某由焦某負責撫育,焦某現已再婚。后郭某以焦某對焦小某照顧不周、不配合其探望等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焦小某由自己撫養、焦某每月給付撫養費3000元至焦小某年滿18周歲。原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一、婚生女焦小某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變更由郭某撫養。關于能否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能不能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
案情簡介:夫妻簽訂離婚撫養協議后
郭某與焦某原系夫妻關系,2012年3月30日經法院調解離婚,確定婚生女焦小某(2009年2月28日出生)由焦某負責撫育,焦某現已再婚。后郭某以焦某對焦小某照顧不周、不配合其探望等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焦小某由自己撫養、焦某每月給付撫養費3000元至焦小某年滿18周歲。
法院判決:
在法院庭審過程中,經法庭征詢焦小某意見,其表示愿意與媽媽一起居住生活。原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一、婚生女焦小某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變更由郭某撫養。二、焦某于判決生效后每月十日前給付婚生女焦小某撫養費八百元,至焦小某十八周歲止。三、焦某于判決生效后每個月最后一周的周六上午九時將焦小某從郭某處接走進行探望,于當日下午五時前將焦小某送回郭某處。四、駁回郭某之其他訴訟請求。
律師說法:
本案是一起當事人矛盾焦點集中在子女探望問題上的案件。雖然是離異家庭的子女,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他們不應該有缺失。人民法院在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基礎上,嘗試開展“法庭親情探望”,探索因人因案而異的探望權行使形式。本案是通過該項舉措成功促成糾紛化解的典型案例。法官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安排兩個家庭在溫馨平和的氣氛里,對焦小某進行探望,并順勢進行辨法析理,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取得了良好的裁判效果。“法庭親情探望”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提供了與子女面對面溝通交流的機會,拉近了感情距離,有助于當事人從子女利益出發,合理解決糾紛,也有助于喚醒父母對子女的關愛,鼓勵他們盡快走出離婚陰影,共同努力為子女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成長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