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權糾紛被撫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嗎

導讀:
法院向劉先生送達起訴狀副本后,劉先生在法定期間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此案應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法規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并且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被告劉先生的原住所地、現被羈押以及被監護人劉某住所地都在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范圍之內,因而應裁定劉先生管轄異議成立,將此案移送廈門市人民法院受理。況且本案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更方便審理。那么變更撫養權糾紛被撫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向劉先生送達起訴狀副本后,劉先生在法定期間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此案應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法規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并且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被告劉先生的原住所地、現被羈押以及被監護人劉某住所地都在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范圍之內,因而應裁定劉先生管轄異議成立,將此案移送廈門市人民法院受理。況且本案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更方便審理。關于變更撫養權糾紛被撫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變更撫養權糾紛被撫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嗎
[案情]
劉先生與鄧女士于2002年在福建廈門登記結婚,婚后生有一子劉某,后因鄧女士有外遇,雙方遂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劉某由劉先生撫養。2005年,劉先生因涉嫌搶劫被廈門市公安機關關押,劉某于是暫時由其祖父母監管。2005年11月,居住在湖北武漢的鄧女士以劉先生被關押沒有能力履行對劉某的監管責任,對劉某身心健康不利,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為由,訴至武漢市人民法院。法院向劉先生送達起訴狀副本后,劉先生在法定期間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此案應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
[分歧]
第一種意見認為,該案應由武漢市人民法院管轄,駁回劉先生的管轄異議。根據我國民訴法規定:“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原告鄧女士住所在武漢市,應有武漢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種意見認為,武漢市人民法院無權管轄,劉先生的管轄異議成立。民訴法規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并且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院民訴意見第10條規定:“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被告劉先生的原住所地、現被羈押以及被監護人劉某住所地都在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范圍之內,因而應裁定劉先生管轄異議成立,將此案移送廈門市人民法院受理。況且本案由廈門市人民法院管轄更方便審理。
二、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復雜的也是在不斷發展的,對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里,如何變更撫養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三、變更撫養權起訴書范本
原告:×××(姓名),×(性別),××年××月××日生,漢族,××人,身份證號碼:××××,住××××××。
被告:×××(姓名),×(性別),××年××月××日生,漢族,××人,身份證號碼:××××,住××××××。
訴訟請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兒子/女兒×××變更為由原告撫養;
2.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的撫養費×××元。
事實與理由:
×××年××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并判決婚生孩子×××由被告撫養。但由于被告的房子倒塌多年無錢重建,因此常年在×××打工,根本無法照顧小孩,其便將小孩送到被告的姐姐家撫養。而被告的姐姐家在×××縣的農村,被告姐姐年紀較大,家庭成員眾多,且農務繁忙,還要照顧自己的孫子,根本無暇顧及原被告小孩的具體生活,孩子在姑姑家也無法體會家庭溫暖和關愛。現孩子已經年滿12周歲,即將面臨小學升初中,因被告及姐姐、姐夫文化程度都不高,無法給孩子在學習上提供指導和幫助,且農村的教育水平遠沒有原告所在地的××市健全和發達,孩子的成績始終較差。
而原告現居住在××市區,有穩定的收入,居住之地交通便利,××市的教育環境和水平也明顯的優于孩子現在身處的農村。且作為已年滿十周歲的孩子,他自己也自愿要求跟隨原告生活。在撫養權變更之后,原告愿意全心全意的照顧小孩,給予小孩全面的愛和穩定的生活。如果被告愿意,也可事先征得原告同意后在周末或者寒暑假等不影響孩子學習的情況下探望小孩,以讓小孩身心健康的成長。
為使小孩有一個健康、穩定的生活環境和良好的教育環境,為了小孩能身體和心理平衡健康成長,特請求變更小孩由原告撫養。望貴院依法判決并判如所請。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