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而產生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問題應如何解決

導讀: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那么同居而產生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問題應如何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關于同居而產生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問題應如何解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財產問題
法院在處理因同居關系而產生涉及財產分割問題的案件時,一般會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即: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個人財產處理;不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共同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2、子女撫養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