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能否代位繼承遺產

導讀:
律師答復:我國《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的規定,“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那么養子能否代位繼承遺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律師答復:我國《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的規定,“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關于養子能否代位繼承遺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律師答復:
我國《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的規定,“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所以,從法律上來講你大-伯的養子依法有權代位繼承。
至于你談到的大-伯于40年前和你父親簽了分家協議,你奶奶由你父親贍養,大-伯未盡過孝道的問題,依據《繼承法》第13條第三款“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和第四款“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的規定,如果你父親對你奶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而你大-伯很少或者說沒有盡過贍養義務,你大-伯依法應當不分或少分你奶奶的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