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權分遺產的份額是什么

導讀: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只能發生在法定繼承當中。
一、代位繼承權分遺產的份額是什么
1、當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就可以成為代位繼承人,或者由死者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被繼承人子女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子女的應繼承的遺產份額,范圍是: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二、代位繼承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代位繼承是我國規定的繼承方式的一種。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方式,就稱為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適用的范圍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被代位人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而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都不能發生代位繼承。代位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都不能發生代位繼承。代位繼承只能發生在法定繼承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