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授精所育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

導讀:
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實施人類輔助生育技術,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符合定生育的人工授精子女,應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那么人工授精所育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實施人類輔助生育技術,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符合定生育的人工授精子女,應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關于人工授精所育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精子與卵子來源于夫妻雙方,只是采用科學技術輔助使之結合懷孕所生的,該子女與父母雙方均有血緣上的聯系,是夫妻雙方的親生子女,屬于婚生子女。其法律地位適用《民法典》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二、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事先經過丈夫同意或事后丈夫明確表示無異議,妻子采用人工授孕技術懷孕,精子不是生育婦女丈夫提供的,盡管子女與生育母親的丈夫無血緣聯系,但該子女仍應認為生育婦子的丈夫的婚生子女,生育婦子的丈夫應視為該子女法律上的父親。
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妻子未經丈夫同意,采用他人精子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與生育婦女丈夫無法律上的父子關系。
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實施人類輔助生育技術,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符合定生育的人工授精子女,應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