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對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身份問題如何確定

導讀:
請問,離婚時,對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身份問題如何確定?對此,要區別人工授精的不同情況,分別加以認定。由于夫方對妻子經人工授精所生的,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子女的法律地位未予認可,該子女不能取得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從你咨詢的情況來看,小劉和小林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于小林沒有生育能力,經雙方一致同意,小劉接受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具有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當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處理。需要強調的是,為有效保護婚姻雙方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合法權益,夫妻雙方在采取人工授精前一定要保留雙方同意的書面證據。那么離婚時,對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身份問題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請問,離婚時,對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身份問題如何確定?對此,要區別人工授精的不同情況,分別加以認定。由于夫方對妻子經人工授精所生的,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子女的法律地位未予認可,該子女不能取得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從你咨詢的情況來看,小劉和小林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于小林沒有生育能力,經雙方一致同意,小劉接受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具有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當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處理。需要強調的是,為有效保護婚姻雙方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合法權益,夫妻雙方在采取人工授精前一定要保留雙方同意的書面證據。關于離婚時,對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身份問題如何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網友咨詢:
我朋友小劉與丈夫小林于2003年結婚,婚后一直沒有子女。經醫院檢查后發現小林沒有生育能力。小劉求子心切,經小林同意,于2005年初接受人工授精并于年底產下一名女孩。2007年10月小劉和小林因感情不合,協商同意離婚,但雙方因孩子的撫養問題起訴至法院。請問,離婚時,對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身份問題如何確定?
律師解答:
確定離婚訴訟中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撫養關系,首先要確定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在婚姻關系中的法律地位,即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否具有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對此,要區別人工授精的不同情況,分別加以認定。(一)未經夫的同意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由于夫方對妻子經人工授精所生的,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子女的法律地位未予認可,該子女不能取得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二)經夫的同意,以他人的精液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應當推定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因為夫方的同意既是對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子女的法律地位的認可,雙方之間發生類似于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擬制血親關系;(三)由夫的精液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在這種情況下,該子女與父母之間有天然的血緣關系,自應視為婚生子女,具有《民法典》上所規定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從你咨詢的情況來看,小劉和小林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于小林沒有生育能力,經雙方一致同意,小劉接受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具有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當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處理。需要強調的是,為有效保護婚姻雙方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合法權益,夫妻雙方在采取人工授精前一定要保留雙方同意的書面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