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撫養費是否包含子女教育費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對于撫養費數額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也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那么民法典中撫養費是否包含子女教育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對于撫養費數額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也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關于民法典中撫養費是否包含子女教育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撫養費是否包含子女教育費
民法典規定,子婦撫養費是由多種費用組成的,子女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用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二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影響撫養費的因素有哪些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么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有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前,生活條件較好,還報了各種學習班,在父母離婚時,就應考慮這些情況,盡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狀態,以避免父母的離異,對孩子造成過多的心理恐慌。
2、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對于撫養費數額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較強的,適當多承擔一些;支付能力較弱的,適當少承擔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也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在近年的司法實踐中,若雙方對撫養費的具體數額爭議較大,而有給付撫養費義務一方的經濟收入又不穩定,人民法院常會以當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作為判定給付撫養費數額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