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增加或減少情形

導讀:
法律賦予子女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原定數額的要求,也就是撫養費數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變更的。至于費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僅憑子女單方面的要求而確定,應經相應的程序予以解決。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一是原定撫養費的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三是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那么撫養費增加或減少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賦予子女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原定數額的要求,也就是撫養費數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變更的。至于費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僅憑子女單方面的要求而確定,應經相應的程序予以解決。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一是原定撫養費的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三是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關于撫養費增加或減少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賦予子女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原定數額的要求,也就是撫養費數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變更的。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無論是在協議離婚時達成的還是由法院判決的,都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數額的合理要求。至于費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僅憑子女單方面的要求而確定,應經相應的程序予以解決。其程序可由子女與父母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一是原定撫養費的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此外,還有減免父或母一方撫養費的情況,一般有三種:
一是給付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經濟負擔能力,又愿意獨自承擔全部撫育費;
二是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選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后,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三是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