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探視子女能否停付撫養費

導讀: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那么不讓探視子女能否停付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關于不讓探視子女能否停付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該條又規定:“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判決后若仍拒不執行,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可申請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案情介紹】
王某與前妻劉某因感情不和離婚,孩子由劉某撫養,王某每月給付撫養費250元。后來王某和劉某因探視孩子的問題發生爭執,劉某不讓王某和孩子見面。王某非常氣憤,準備停止支付撫養費。王某這樣做合法嗎?
【解答】
即使對方不讓探望子女,王某也不能停付撫養費,給付撫養費和探視子女權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后,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和全部。給付撫養費是你應盡的法律義務,不能以暫時享受不到探視的權利而抵銷。否則劉某作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