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探視子女就不給撫養費協議有效嗎

導讀:
不讓探視子女就不給撫養費協議有效嗎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不讓探視子女就不給撫養費協議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讓探視子女就不給撫養費協議有效嗎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關于不讓探視子女就不給撫養費協議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讓探視子女就不給撫養費協議有效嗎
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但是,在審判實踐中,部分夫妻由于種種原因積怨較深,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會以“不讓探望子女”相要挾,來迫使對方滿足自己的某種要求;與此同時,被告方往往也不甘示弱,針鋒相對,以不支付撫養費相對抗。
最終導致雙方關系更加緊張和惡化,并對子女的身心造成進一步的傷害支付撫養費和探視子女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即使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撓對方探視子女,也不能成為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合法的抗辯理由。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訴,要求依法對子女進行探望。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探望權既是權利也是義務
涉未成年子女離婚糾紛中,探望權能否順利履行與撫養費是否及時支付是關乎子女健康成長的重要內容。離婚后,有些父母會將因離婚中所產生的種種糾紛與矛盾導致的負面影響不自覺地轉移到孩子身上,加上將孩子視作私產的傳統觀念的影響,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往往會設置各種障礙,而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則會以拒付撫養費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方式予以對抗,使得探望權的實現成為當下審判執行上的一個難題。
探望權是基于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緣和身份關系而產生,其本質上屬于親權。從理論上講,血緣關系的存在使得父母對子女具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并不會因為是否生活在一起而消除。探望權可以說是這一義務得到履行的唯一方式。因而,探望權的設置應當含有父母對子女關心之意,以促進子女的身心健康。
從孩子角度來看,其具有被探望的權利,這對于父母來說,則是義務。因此,探望權對于父母來說既是權利又是義務,義務來源就在于對孩子親情上的慰藉。婚姻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由此可知,撫養費支付作為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法定義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本案中,雙方的和解協議涉及到子女的利益,但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意思表達能力,因此,對于此類協議法院并不能簡單套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而應當以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原則進行主動審查,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