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法定代理人是什么

導讀:
但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作陳述,也不能代替被代理人承擔與人身自由相關聯的義務,例如服刑等。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只能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無權獨立地提起上訴。那么民法典的法定代理人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作陳述,也不能代替被代理人承擔與人身自由相關聯的義務,例如服刑等。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只能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無權獨立地提起上訴。關于民法典的法定代理人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的法定代理人是什么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三條【法定代理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二、法定代理人的權利
1、法定代理人參與刑事訴訟的職責是依法保護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訴訟權利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利;同時,法定代理人負有監督被代理人行為的責任。
2、法定代理人享有廣泛的與被代理人相同的訴訟權利。但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作陳述,也不能代替被代理人承擔與人身自由相關聯的義務,例如服刑等。同時,除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外,其他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還享有獨立的上訴權:
(1)被告人、自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的,有權向上二級人民法院上訴;
(2)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但無權對刑事部分提起上訴。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只能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無權獨立地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