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關系證明在哪辦理

導讀:
監護關系證明在哪辦理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監護人證明應該到該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開。需要帶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其復印件。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那么監護關系證明在哪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監護關系證明在哪辦理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監護人證明應該到該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開。需要帶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其復印件。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關于監護關系證明在哪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監護關系證明在哪辦理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周歲的:
未成年人監護人證明應該到該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開。
需要帶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如下:
(一)父母為未成年人的當然法定監護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證明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開具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