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到哪去起訴

導讀:
離婚到哪去起訴原則上在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訴訟離婚案件中,首要的問題就是訴訟管轄問題,即一方應當向何地法院起訴的問題。若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離婚訴訟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那么離婚到哪去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到哪去起訴原則上在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訴訟離婚案件中,首要的問題就是訴訟管轄問題,即一方應當向何地法院起訴的問題。若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離婚訴訟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關于離婚到哪去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到哪去起訴
原則上在被告所在地。
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訴訟離婚案件中,首要的問題就是訴訟管轄問題,即一方應當向何地法院起訴的問題。依照中國民事訴訟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如果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勞動教養,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未超過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若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關于軍人離婚訴訟的管轄問題。如果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軍人一方為文職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離婚訴訟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