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如何起訴離婚

導讀:
所謂的事實婚姻指的是男女雙方沒有按法律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有構成結婚的要件。如果事實婚姻想要起訴離婚的話,只要解除男女雙方的非法同居關系即可。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予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一并解決。那么事實婚姻如何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謂的事實婚姻指的是男女雙方沒有按法律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有構成結婚的要件。如果事實婚姻想要起訴離婚的話,只要解除男女雙方的非法同居關系即可。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予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一并解決。關于事實婚姻如何起訴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事實婚姻如何起訴離婚
1、我國現在的新《民法典》已經不存在事實婚姻這一說法了。所謂的事實婚姻指的是男女雙方沒有按法律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有構成結婚的要件。且男女雙方于1994年2月1日前就是同居的關系。
2、如果事實婚姻要起訴離婚的話,只需解除同居關系即可。因為我國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才有事實婚姻這個說法。現在所謂的事實婚姻其實是非法同居。如果事實婚姻想要起訴離婚的話,只要解除男女雙方的非法同居關系即可。
3、人民法院在審理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除向雙方當事人嚴肅指出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并視其違法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民事制裁外,還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以保護婦女和兒童合法權益處理,一律以判決的方式予以解除。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予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一并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制度,妥善進行分割。
二、有關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具體規定如下:
1、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依法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果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即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如果一方打算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必須征得另一方得同意,否則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2、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產,可以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即“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退還。”
3、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