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讓探望子女怎么辦

導讀:
此外,如果子女已滿10歲,對是否進行探望已具備獨立思考能力和認識能力,人民法院應當征求子女的意見,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應當強制執行探望權。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并判決。那么一方不讓探望子女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此外,如果子女已滿10歲,對是否進行探望已具備獨立思考能力和認識能力,人民法院應當征求子女的意見,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應當強制執行探望權。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并判決。關于一方不讓探望子女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一方不允許探望子女怎么辦
《婚姻法》第48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但是須注意的是,這里強制執行的對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協助責任的有關個人和單位,而不是子女。因為探望權糾紛案件涉及人身問題,如果執行不當,會對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傷害。
此外,如果子女已滿10歲,對是否進行探望已具備獨立思考能力和認識能力,人民法院應當征求子女的意見,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應當強制執行探望權。
因此,如果一方不讓探望子女,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二、離婚后如何行使探視權
子女探望權行使是指離婚后,間接扶養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對探望的方式、時間安排一般由父母在離婚時協議。為子女的健康成長,雙方在離婚時應對子女的探望問題進行協商,對探望方法、時間進行具體、細致的安排。
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并判決。一般在不影響子女的學習、嚴重改變子女生活規律的前提下,確定一段時間內,間接扶養方可與子女單獨交流。
三、探望權起訴書怎么寫
1、訴狀一般應先列明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現居住地和聯系方式。
2、列明你方的訴訟請求,如“依法判令被告協助原告行使探望權”可以寫明具體的探望方案,包括探望的時間、地點、是否可以將孩子帶回等等。
3、事實與理由部分,將被告拒不履行協助義務的情況如實說明即可。
4、最后寫”此致XX人民法院“并落款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