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僅限白天嗎,包括過夜嗎

導讀:
《民法典》所規定的探望權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那么探視權僅限白天嗎,包括過夜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所規定的探望權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關于探視權僅限白天嗎,包括過夜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探視權僅限白天嗎,包括過夜嗎
1、探望權原則上不包括過夜。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只有探望權沒有監護權,因此不能單獨帶孩子回家。
2、當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見,如果當事人的探視給孩子心理帶來不良的影響,對方有權申請讓你停止探視。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中對探視權的規定
1、什么是探視權
(1)探望權是指父或母對與不在身邊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具有實施聯系、了解和增加感情因素的所享有的權利或者情感利益,婚姻法上所規定的探望權是指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它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的聯系、會面、交流等權利。
(2)《民法典》所規定的探望權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它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的聯系、會面、交流等權利。
2、具有權利主體的單一性、情感利益的特定性和精神利益非財產性三個基本特征。
(1)權利主體的單一性。
由于探望權的對象是與父或母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因此,探望權的主體只能是父或母單獨享有,而不是父母共同享有。這是由探望權的特定性所決定的,權利人不能允許他人使用其探望權,也不得轉讓、拋棄或繼承,探望權不可與權利人的人身分離。
(2)情感利益的特定性。
它是特定人之間的感情交流,如父與子女之間的情感利益,或者母與子女之間的情感利益,而且這種情感具有人的倫理性。
(3)精神利益非財產性。
探望對未成年子女具有減輕傷害的功能,能滿足子女接受父母雙方關愛的需要,避免子女因缺乏父愛或母愛而變得自閉抑郁,或者變成社會的問題少年。
三、現行法律中對探望權的規定的現實意義
1、符合父母子女身份和血緣關系。
夫妻關系與父母子女關系在法律性質上是不同的兩種關系。夫妻關系是男女雙方自愿結成的婚姻關系,依照法律程序而成立,也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而解除;而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親關系,不能通過法律程序人為地進行解除。因此,離婚只能解除夫妻關系而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關系的身份和血緣關系。父母子女之情,屬于天理人倫,犢之心,渴望父母疼愛之意,人所共知。在法律上規定父母探視子女的權利,確屬必要。
2、易于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的調解解決。
以前,由于沒有探望權的規定,許多離婚雙方當事人怕孩子一旦隨對方生活,自己就再也看不見孩子了,所以堅決不肯放棄撫養權。而有了探望權規定后,“看孩子”有了保障,在離婚時處理子女撫養問題上就有了很大的商量余地,從而有利于離婚案件的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