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對父母行使探望權的限制

導讀:
朱x緞隨同第三上訴人共同居住,其日常三餐和生活照料主要由第二上訴人及第三上訴人共同承擔,其因病住院的醫療費用多年來主要由第三上訴人承擔。2008年第一上訴人要求探望母親,朱x緞認為其探望的目的是借此要求她寫下字據以霸占祖業房產,表示不愿見第一上訴人。第一上訴人作為朱x緞的兒子,其依法享有的探望權是基于母子這一身份關系當然派生出的自然權利。目前在朱x緞明確表示不同意接受第一上訴人探望的情況下,第一上訴人不能以強迫的方式要求母親接受探望。那么成年子女對父母行使探望權的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朱x緞隨同第三上訴人共同居住,其日常三餐和生活照料主要由第二上訴人及第三上訴人共同承擔,其因病住院的醫療費用多年來主要由第三上訴人承擔。2008年第一上訴人要求探望母親,朱x緞認為其探望的目的是借此要求她寫下字據以霸占祖業房產,表示不愿見第一上訴人。第一上訴人作為朱x緞的兒子,其依法享有的探望權是基于母子這一身份關系當然派生出的自然權利。目前在朱x緞明確表示不同意接受第一上訴人探望的情況下,第一上訴人不能以強迫的方式要求母親接受探望。關于成年子女對父母行使探望權的限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成年子女對父母行使探望權的限制
——林*修與林*英、林*英家庭關系糾紛上訴案
【案由】探望權糾紛
【案號】(2008)廈民終字第2795號
【審判法院】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級程序】第二審程序
【上訴人】林x修(原審原告)、林x英、林x英(均為原審被告)
【權威收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案例》2010年第24期
裁判規則:
當父母拒絕成年子女探望時,成年子女不能以強迫的方式要求父母接受探望。
基本案情:
三上訴人系兄妹關系,均為朱x緞的子女。朱x緞現年已88歲,雖然行動不便且聽力較差,但其意識清楚,精神和身體狀態尚可。朱x緞隨同第三上訴人共同居住,其日常三餐和生活照料主要由第二上訴人及第三上訴人共同承擔,其因病住院的醫療費用多年來主要由第三上訴人承擔。朱x緞的祖父遺留下多處房產,因房屋面臨拆遷安置,朱x緞委托其子女辦理房屋拆遷、安置等相關事宜,后因委托合同糾紛,2007年朱x緞將第一上訴人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擻銷了其對第一上訴人的委托。2008年第一上訴人要求探望母親,朱x緞認為其探望的目的是借此要求她寫下字據以霸占祖業房產,表示不愿見第一上訴人。
爭議要點:
第一上訴人應當如何行使探望權。
裁判理由: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權利,贍養包括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子女探望父母是行使贍養權和履行贍養義務的組成部分。第一上訴人作為朱x緞的兒子,其依法享有的探望權是基于母子這一身份關系當然派生出的自然權利。但在子女利益與母親利益之間,母親身心健康、安度晚年的福祉應予以首先考慮,子女要求探望的權利應予次后考量。朱x鍛年事已高,但其意識清楚,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其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探望、何時接受探望、以何種方式接受探望。目前在朱x緞明確表示不同意接受第一上訴人探望的情況下,第一上訴人不能以強迫的方式要求母親接受探望。因此,第一上訴人只能在征得朱x緞本人同意后,協商確定何時、何地及以何種方式進行探望。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四條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條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