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子女撫養費,父母未離婚子女能否主張撫養費

導讀:
在法定請求權利面前,夫妻共同財產支配權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在法定義務得到履行的情況下,相對“私人”的權利才能行使。不管父母婚姻關系存在還是離婚了,撫養未成年子女都是他們的法定義務,法律沒有規定離婚是主張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那么什么是子女撫養費,父母未離婚子女能否主張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法定請求權利面前,夫妻共同財產支配權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在法定義務得到履行的情況下,相對“私人”的權利才能行使。不管父母婚姻關系存在還是離婚了,撫養未成年子女都是他們的法定義務,法律沒有規定離婚是主張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關于什么是子女撫養費,父母未離婚子女能否主張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子女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權向其父母領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資助,直至其達到法定年齡或結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許多地方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學生的情況下,會將該時間界限上再延續一年或兩年。在父母分居或離婚的情況下,父母雙方仍然必須撫養其子女。
通常情況下,享有子女監護權一方父母通過照顧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來履行其撫養義務,而另一方父母則必須通過向該監護父母支付一定撫養費的方式來履行其撫養義務,撫養費一般是現金形式,但也可能是其它形式;但當父母雙方對子女的監護方式為共同生活監護時,法院也可能命令具有較高收入的一方父母向另一方較低收入的父母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
二、父母未離婚子女也可主張撫養費
在傳統觀念中,夫妻是一體的,夫妻的財產是共同的,夫妻共有財產支配權的歸屬是夫妻私人事務,法律無權也不應過多干涉。但更應該看到,撫養費請求權是法定的。在法定請求權利面前,夫妻共同財產支配權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在法定義務得到履行的情況下,相對“私人”的權利才能行使。因此,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撫養費糾紛,是應該支付的。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對子女不盡撫養義務,子女能否主張撫養費?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根據該規定,父母對子女均有撫養教育的義務,該義務應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續至子女成年或能獨立生活止,父母是否離婚,不影響該法定義務的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