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能否主張分居期間撫養費

導讀:
離婚訴訟中能否主張分居期間撫養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訴訟離婚中,因分居期間的撫養費產生糾紛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主張分居期間撫養費的。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起訴離婚要提交哪些證據1、婚姻關系的證明材料?;加芯癫?、癡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時間、醫院診治證明、結婚時有無隱瞞等證據。
離婚訴訟中能否主張分居期間撫養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訴訟離婚中,因分居期間的撫養費產生糾紛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主張分居期間撫養費的。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起訴離婚要提交哪些證據1、婚姻關系的證明材料。患有精神病、癡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時間、醫院診治證明、結婚時有無隱瞞等證據。關于離婚訴訟中能否主張分居期間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訴訟離婚中,因分居期間的撫養費產生糾紛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主張分居期間撫養費的。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婚姻關系的證明材料(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或婚姻登記部門的證明書)。
2、曾經有過糾紛并作了處理或進行過離婚訴訟的,應提供人民法院的判決、調解、裁定等法律文書,或街道調解委員會及有關單位出示的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后共同購置、婚后繼承、受贈所得財產、雙方每月的經濟收入)、婚前個人財產(財產的來源、價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財產的情況(提供銀行存款帳號、發票等有關單據,具體說明品種類、原購價值、數量、來源、購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點)和處理主張,有債務的,提供債權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處理意見;
4、夫妻糾紛因打架引起傷害,應提供醫院診治記錄、居委會證明、法醫鑒定。
5、子女的情況(具體說明是婚生子女、還是繼子女、收養子女、已死亡子女、送養子女的基本情況和現子女住所地、收養人的證明)、對撫養子女的意見。
6、家庭住房(是誰所有、共有或租賃、借用)、離婚后住房安排意見(遷出去向、接收方意見、單位證明等);
7、認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況及有關證據、證人姓名、工作單位、住址等。
8、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醫鑒定或醫院鑒定?;加芯癫 V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時間、醫院診治證明、結婚時有無隱瞞等證據。
9、能證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