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任何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子女我想離婚我丈夫不同意怎么辦

導讀:
婚姻登記機關的登記行為只是具體行政行為,如果認為其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錯誤,也只能是撤銷該行為,而無權對婚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發生法律效力給與確認,更無權處理子女的監護權問題。無任何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子女我想離婚我丈夫不同意怎么辦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無任何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子女我想離婚我丈夫不同意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的登記行為只是具體行政行為,如果認為其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錯誤,也只能是撤銷該行為,而無權對婚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發生法律效力給與確認,更無權處理子女的監護權問題。無任何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子女我想離婚我丈夫不同意怎么辦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關于無任何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子女我想離婚我丈夫不同意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的登記行為只是具體行政行為,如果認為其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錯誤,也只能是撤銷該行為,而無權對婚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發生法律效力給與確認,更無權處理子女的監護權問題。因此,確認和宣告婚姻無效的機關,應僅限于法院。
無任何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子女我想離婚我丈夫不同意怎么辦
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