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集體用地是否屬于婚前財產

導讀:
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條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二)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民法典集體用地是否屬于婚前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條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二)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關于民法典集體用地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集體用地是否屬于婚前財產
民法典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歸農村經濟集體所有的,所以集體土地不屬于婚前財產,但集體用地上的房屋屬于一方婚前財產。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條【集體財產的范圍】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二)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